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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智库⎜劳动者医疗期相关劳动争议处理思路(二)

胡佳伟 企业法智库
2024-08-28

            胡佳伟律师⎜ 手机(微信)15991773524


最近接到客户的咨询,发现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对医疗期的规定存在错误的理解和适用。根据笔者服务客户单位和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的经验,笔者发现在企业内部人事管理活动中,医疗期与劳动关系的解除相结合产生的劳动争议是企业人事处理的“痛点”。熟悉医疗期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与医疗期相关的劳动争议是企业需要攻克的难点,也是劳动者维权需要注意的重点。下面,笔者对医疗期的相关知识和争议处理思路进行分析,推出两个系列文章,供参考。


以下为系列之二。

一、医疗期常见争议


1.医疗期和医疗期限如何确定?

2.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3.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是否可以休病假?;

5.医疗期的工资应该是多少?

6.医疗期内和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如何计算?

7.医疗期内和期满后还有哪些权利?


二、律师分析

(四)医疗期满后,劳动者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继续休病假;用人单位欲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实践中,存在的情况是劳动者在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医疗期满未回到岗位工作,此时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


律师认为,目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关于医疗期满后不能休病假的规定。劳动合同既规定劳动者享有医疗期,又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所以劳动者的医疗期和休息休假不冲突。故,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可以休病假。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律师提示:劳动者休病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休病假诊断证明,用人单位应该批准劳动者休病假的请求。实践中,劳动者提供虚假的诊断证明,劳动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陕西省有关于医疗期工资的规定,实践中劳动者可以主张医疗期工资达到就医前工资水平。

实践中,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医疗期工资不一,有的支付某地区最低工资,有的支付劳动者岗位工资,还有的支付该地区平均工资,或依据一些规定支付少于医疗期前工资水平的工资,因此产生纠纷。

相关规定: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了职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为便于查询,笔者制作了如下表格。

3.原陕西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具体规定,职工的医疗期工资。为便于查询,笔者制作了如下表。

律师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存在重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相应的规定进行主张权利。根据笔者对陕西省相关判例对研究,存在未达到相应年限而主张医疗期前本人100%工资得到法院判例。

(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3.律师提醒,因医疗期工资产生争议后,用人单位会主张给予劳动者基本工资,而劳动者包括绩效等在内的工资。根据笔者经验劳动者可以主张全部的工资,因为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七)医疗期内的相关权利

医疗期满后,一些劳动者存在非因工致残或者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此时,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了解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企业进行企业内部管理,维护与劳动者的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人力资源处理相关纠纷时应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合法、合理处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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